1967年巴特發表了他最著名的論文《作者已死》,特別強調讀者對於文本的作用。他認為:由於讀者處於歷史發展中,所以文本的結構和意義也就處於歷時性的變化和開放之中;因為一個作品的「永恆」,並不是由於它把唯一的意義加諸於各種不同的人身上,而是因為它為唯一的人提供了不同的意義。因此,讀者在閱讀時應該採取一種「評註」的方法,去發現作品的新的意義,及形成一個新的創造性文本,「解構」就應該成為一切文本的屬性。
也就是說,讀者的誕生必需以作者的死亡為代價,每一次的閱讀,也同時即是一種寫作(writing)--每一次閱讀皆帶著讀者本身獨有的批判、詮釋、解釋,用其自身經驗或興趣想法等而重新寫作了文本,從而瓦解傳統的閱讀方法;他將詮釋權從作者的權威中解放,真正說話的不是作者,而是語言本身,所以讀者不必以作者賦予的意義為依歸。
巴特也指出,作品有多元意義,作品同時包含多種意義,這是結構本身使然,並不是因為讀者的閱讀能力不足─文本的詮釋權是開放的,是多元的。以書本舉例,書評所對於閱讀所得加以詮釋批評,透過現在即時的資訊交換,得以整合不同背景的多元觀點,即一本書被十個背景經驗不同的人閱讀後,就等於誕生了十本不同的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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